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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出台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
时间: 2003/10/18 11:30:49     来源:      点击:1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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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常州市有关部门获悉,“常州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每月将享受政府津贴200元。“国家、省技术能手”将享受一次性奖励2000元。“常州市技术能手”将获得一次性奖励1000元。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将优先推荐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级技术比赛第一名,可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常州市职工技术大赛第一名,可荣获“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光荣称号。奖励资金和评选费用由市财政局核准拨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这是常州市为加快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步伐,鼓励高级技能人才的成长,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技术业务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建立的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制度作出的规定。有关奖励政策,从明年1月起执行。
  所称的高级技能人才,是指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以及国家、省、市技术能手。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由常州市高级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联合命名。评审委员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以及有关专家组成。
  该制度规范了“常州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常州市技术能手”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制约措施。并规定,“常州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常州市技术能手”每年命名一次。“常州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津贴不得与其他政府津贴重复享受。“常州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荣誉证书和津贴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在有效期内每年跟踪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撤销荣誉称号,不再享受政府津贴。获常州市高级技能人才奖励后,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津贴或奖金,今后不得参加此项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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