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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未就业毕业生可领取生活费
时间: 2003/11/4 17:29:53     来源:      点击: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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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将出台的“市区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培训”制度,以政府补贴的方式,给“毕业即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一个到知名企业见习培训的机会,帮助他们就业。

  培训对象为2002年及以后毕业、具有杭州市区户籍(萧山、余杭除外)、已进行失业登记半年内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目前有2000多名。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见习期间,企业和失业学生不建立劳动关系,但如果见习期间被单位认可,也可办理招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未就业学生见习期间,杭州市政府给予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主要用于见习者的生活补贴和见习期内为见习人员提供综合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按当年杭州市区城镇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70%列支(现在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40元),综合商业保险意外按人均半年50元标准列支。

  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见习培训补贴。见习结束后,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职业见习证明书。

  见习单位必须是杭州市区重点发展行业,有一定知名度,能提供相应见习培训条件,并有志愿服务的企业。一经选定,这些企业将被确定为见习基地,并向社会公布。

  失业学生可持身份证、失业证、毕业证书原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登记申请。(赵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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