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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颁“四川绿卡”安居外省人才
时间: 2004/1/3 15:50:43     来源:      点击:1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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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省外人才领到《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后高兴地称:以后生活、工作方便了。

  近日,十位在川工作的省外人才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接过了由四川省人事厅领导颁发的《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荣幸地成为了首批拿到该证的外地人才。他们兴奋地称:“拿到了四川‘绿卡’,我们也是四川人!”

  这十位首批获证者分别来自甘肃、湖南、广东、重庆、新疆:有博士、高级工程师、教授,还有来川创业的企业家。家在乌鲁木齐的刘全稳博士是拿到《引进人才证》的全省第一人,证书编号610015001。刘博士告诉记者,他带着妻儿于1999年来到西南石油学院建立博士后流动站,可由于户籍不在成都,几年来,他和很多在川外地人一样,总是不断地为暂住证、子女入学、购买住房、申领驾照、申办出国、创办企业、职称评审、社会保险等等不能享受到同等待遇而奔波烦恼。当得知可以办理《引进人才工作证》后,他于12月11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没想到会如此顺利地拿到了证。“以后生活、工作、学习都方便了。”刘全稳非常满意。

  据了解,《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制度是指各类人才不改变国籍、户籍和身份,不改变人事关系,以智力服务为中心,突破工作地、工作单位和工作方式的限制,进行来去自由的人才柔性流动。该制度是省委、省政府为实现“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更好地吸引外地人才而特别推出的。办理颁证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启动。

  《引进人才证》有哪些效力

  (1)持证人凭此证不再办理《暂住证》,免交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2)持证人在工作单位及居住地享有当地居民和省内人才的同等待遇;(3)持证人凭证享有我省人才柔性流动的优惠政策。

  哪些人可办《引进人才证》

  凡以户口不迁、关系不转的方式,来川工作或创业1年以上的省外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申领《引进人才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或短缺的技能型和实用型人才。(鞠艺)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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