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暑假工
首 页 灯饰照明 五金机械 电子电器 商务金融 服装制衣 校园招聘 HR管理 职业指导
现场招聘会
搜索指示图片
当前位置: >人事政策法规 >> 正文
我国将完善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
时间: 2004/1/6 19:00:05     来源:      点击:11006
[字号: ]
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衔接,是当前制约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之一。针对这种情况,人才工作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社会保险衔接办法”。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人才流动 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人才流动的概念也在不断扩大。权威专家指出,社会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与妥善接续是促进人才流动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在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方面还存在较大差异,两者无论是在制度模式上、调整机制上,还是在待遇水平上都不尽相同。各类人才在保险制度不同的单位之间流动,如果不能恰当地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将直接影响到流动人员的切身利益,使他们产生后顾之忧,进而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
  专家认为,必须针对不同人员的情况,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使各类人才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保持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权益。完善流动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衔接办法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综合平衡;要有前瞻性。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充分起到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作用。

来源:新华社
我有话说 现在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发言时请遵法守纪注意文明
关于我们 | 求职帮助 | 招聘指南 | 现场招聘会 | 人才派遣 | 联络我们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图站地图 | 电脑版 | 移动版
客服电话: 0760-22236300 业务电话: 0760-22236300 18925339018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东路1号1310房第2卡
法律顾问:广东香山律师事务所 刘叠律师  中文网址:博天   求职招聘 博天人才网
广东职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555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