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熊大新9日透露。今年北京市要在国有企业中实施年薪制的试点工作,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兑现奖惩,实施包括基薪、业绩年薪在内的年薪制。
据熊大新介绍,今年北京市将制订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确定企业的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签订责任书,逐步实现激励方式和激励水平与市场机制接轨。通过积极实
施年度考核试点,力争今年把50%以上的企业纳入考核序列,20%左右的企业在加入修正指标后,实施部分指标考核。
熊大新说,在实施过程中,将对完成和超额完成考核目标的企业负责人实行年度薪酬奖励;对完不成经营目标的,则要扣减或延期兑现薪酬,直至不再任命或续聘。同时,北京市还将采取措施,解决目前存在的“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的问题。
另据了解,从今年起,北京市国资委将建立健全所出资企业运行情况的检测评价体系,检测评价结果与业绩考核挂钩,实现考核管理的动态化。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发出警示通知单,督促其及时改正。(王文韬)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