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都在谈论应该给国企老总高额年薪制,中南财大教授、政协委员王长城却提出,目前国内的国企老总“年薪制”并不健全,一面倒式地倡导国企年薪制应该降降温。
王长城说,目前都在呼吁保护企业家,有的国企老总还拿薪金标准与民营企业家相比。但产权主体不一样,国营企业家运作的是国有资产,产权本身并不是自己的。肯定不能与民营企业家一样从企业的利润中分成。
原劳动部曾经鼓励过年薪制试点,但后来又停止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委员都表示,现在各地都在炒作国企年薪制,大部分是赚了几十万元,但企业亏了却不了了之,待遇与责任不对等。
一位来自政府的委员说,有一位正局级干部本来年收入两万元左右,后来去了一家效益较好的大型国企,年薪达到60万。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国有资产保值,怎样算经营得好却很难界定。
委员们建议,公务员不作为将被追究,国企老总也应该担负起企业亏损责任。年薪制应该包含两个方面,一年几十万的奖励,企业亏损或者未能实现增长目标的相关惩罚。(高小明)
来源: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