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年深圳计划完成签订3000家集体合同、1000家行业性、区域性工资协议的工作任务,其中的重点是在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大面积推行集体协商,并积极探索行业性、区域性工资协商的新途径。
此外,为进一步协调深圳的劳动关系,深圳市总工会将在对全市现有企业调解组织和对各区、各产业千人以上企业数进行摸底的基础上,争取在年内按照60%的比例(含已建制企业),在千人以上企业中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市属各区工会参照市劳动关系三方(政府劳动部门、企业家协会、工会)协商机制,在年内建立健全区级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此之前已建制的区级劳动关系三方机构,不论其是三方还是多方,均予保留并认可;尚未建制的,则应力争尽快完成此项工作。
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亦表示,深圳各产业工会可根据自身情况,尝试建立多方或三方协调机制,通过机制建设,协调和规范深圳的劳动关系;同时加快建立职工工资协商指导员和职工劳动监察员队伍,并着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