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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面议,是利是弊?
时间: 2003/5/28 11:06:07     来源: 互联网     编辑:      点击:1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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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招聘单位都在待遇一栏中标明“月薪面议”。“请问月薪面议是什么意思?”“月薪面议就是根据你到单位后的表现,双方再商谈,你要1000元、2000元都可以谈。”“是否有个最低标准呢?”“没有,工资的高低要看你的工作能力。”参加招聘会的房小姐发现,好几家单位在谈及月薪时都如是告之“月薪面议”。她不禁想问:月薪为何不能堂而皇之地“明码标价”,却喜欢如此这般“暗箱操作”呢?

  求职者--心中缺一杆明码的秤很多求职者对“月薪面议”

  心存疑虑,认为“月薪面议”不能给人一种稳定感,不如明码标价的好。他们认为,“月薪面议”一般应该针对中高级人才,这种人才的待遇应该属于机密,标明“月薪面议”也无可厚非,但如行政人员等一般职位,最好能明码标价。

  退而求其次,即使一般职位也“面议”,那招聘单位也应该给这个职位的薪酬定个范围吧?心中少杆“秤”,到时候面议就难以把握,不是要价太高被拒之门外,就是要价太低自己受了委屈。“我们不喜欢月薪面议,要实打实的,你给多少我觉得划算就干,不划算就不干。到时候面议谁也说不清。”一位张小姐说。

  招聘单位--能力决定薪酬通常认为,对不同职位的工作量与工作难度,“月薪面议”都有一个基本的工资标准,也就是说面议薪酬是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但一些招聘单位却认为,“月薪面议”不应有最低标准,最终的工资是根据所在职位及求职者的能力,双方商议确定。

  一家企业招聘负责人表示,打出“月薪面议”的旗号实属无奈,由于求职者能力有大小,在不知其能力高低的情况下,撇开月薪,先谈能力,无非是想堵住某些逐利型人才的漫天要价,避免讨价还价时的尴尬。某企业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表示:“一开始就计较待遇的求职者,不管其能力大小,我们一般都不会接受。”

  专家表示,对于中高级人才,如果明码标价,可能会给猎头或企业间带来不正当竞争。但对于一般职位的应聘者而言,最好慎用“月薪面议”,毕竟目前是一个供大于求的市场,这样可以节约应聘者和招聘者的时间和精力。而在求职者看来,还是采取明确薪金的传统方式更为稳妥。

  虽然“月薪面议”并不一定存在欺诈,但这种面议毕竟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如果必须“面议”,求职者应要求“面议”的具体内容合同化,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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