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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月中实行
时间: 2003/7/4 14:37:29     来源: 互联网     编辑: 中新网     点击:1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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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4日电 香港入境事务处将于本月中推出“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新的计划将除消行业限制和不设限额,同时亦允许受聘人携同配偶和十八岁或以下未婚及受供养子女来港。入境处相信,新计划对内地人才来说将会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入境处昨日宣布,该处将于本月十五日推出新的“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以取代现有的“输入优秀人才计划”和“输入内地专业人才计划”。

  入境处助理处长白韫六表示,新计划是尽量划一内地居民和外国公民来港就业的条件。

  薪酬须与本地雇员相同

  他称,鉴于现有计划的限制过多,而商界亦向入境处反映现有计划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故推出较少限制的新计划。

  在港进修者须返回办证

  白韫六表示,若现时在港工作或研读的内地人士提出申请,在获发进入许可卷标后,也必须先返回内地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适当的赴港签注,才可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计划来港工作。

  受聘人资格须接受年审

  一般获准来港的受聘人在入境时会先获批准逗留十二个月。如他们来后仍符合有关计划的资格准则,便可获准延期逗留。新计划也准许受聘人带同配偶和其十八岁以下的未婚和受供养子女来港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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