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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施人才“平等待遇”措施
时间: 2004/7/18 16:48:42     来源:      点击: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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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15日发布信息:占全市人才总量三分之一、从业于非公企业的各类人才,从本月起在政府人事部门提供的职称评审、表彰奖励、人才资助等公共人事服务项目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享有平等待遇。

  由上海市人事局制订出台的《非公经济组织人才人事服务工作试行办法》本月起实施。它明确规定:上海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有关政府奖励、职称评审等人才政策实施统一安排;在面向社会的资助、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

  这个试行办法通过整合各项人才人事政策,一共提出了包括户籍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人事档案挂靠、党团员管理等20项公共人事服务项目,以期发挥政策聚焦效应。

  上海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的人才流动呈现人数日趋集中、人才分布日益多元化的趋势。目前上海从业于非公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拥有中级以上无业技术职称的人才超过50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达56万,他们分别占全市比重为三分之一和44%。

  “平等待遇”“创新服务”是上海建立健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思路。据上海市人事局解释,近年来上海的人才人事政策基本实现了一视同仁,但由于这些政策分散在人才引进、职业资格管理、博士后管理、奖励资助等各个单项政策中,不便于非公企业和人才知晓了解,因此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包括非公企业代表等各方意见基础上制订了这个办法。

  今后全市19个区县人事部门及所属人才服务机构都将向非公经济组织提供公共人事服务。(厉正宏)

来源:新华网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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