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暑假工
首 页 灯饰照明 五金机械 电子电器 商务金融 服装制衣 校园招聘 HR管理 职业指导
现场招聘会
搜索指示图片
当前位置: >人事政策法规 >> 正文
辽宁:招兼职员工也得签合同
时间: 2005/8/3 16:29:25     来源: www.job-sky.com     点击:13597
[字号: ]
记者从省政府获悉,辽宁省第185号政府令———《辽宁省促进就业规定》(简称《规定》)将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广受关注的避免“就业歧视”现象成为《规定》最核心的内容。

  《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除国家统一规定的职业资格或行业特点对岗位有特殊要求外,不得以性别、年龄、身高、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残疾、户籍和毕业学校的所有制性质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不得歧视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在保障就业方面,《规定》要求:即便是兼职打工者,用人单位也必须与之签订用工合同,而且社会保险等待遇一样不能少,兼职工资还不能少于最低标准。

  《规定》还明确我省今后在就业调控方面,将建立职业预测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职业需要预测情况。不仅如此,今后我省将建立健全失业调查统计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采取措施降低失业率。

来源:华商晨报
我有话说 现在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发言时请遵法守纪注意文明
关于我们 | 求职帮助 | 招聘指南 | 现场招聘会 | 人才派遣 | 联络我们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图站地图 | 电脑版 | 移动版
客服电话: 0760-22236300 业务电话: 0760-22236300 18925339018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东路1号1310房第2卡
法律顾问:广东香山律师事务所 刘叠律师  中文网址:博天   求职招聘 博天人才网
广东职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555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