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圃|男子在工厂宿舍离奇死亡!竟然7天后才被发现?

时间: 2018/5/18 10:27:55     来源: 互联网     编辑: 博天人才网     点击:11322
  日前,南都记者接到报料称,河南籍男子周红恩在其工作的“中山中宝电器有限公司”宿舍内死亡,死因不明。据报料人称,周红恩在死亡7天以后才被发现,而且家属赶到事发工厂近二十天,一直没能得到合理的处理。

家属:丈夫疑在工厂内触电身亡

  5月15日下午3时许,南都记者来到位于黄圃镇大雁工业区的中宝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电器公司”)。此时周红恩的妻子以及年幼的儿子等多名家属正聚集在厂门口讨要说法,但并没有工厂的相关人员出面接待。

  周红恩的妻子刘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老公49岁,于今年2月28日入职中宝电器公司。不过,就在不到两个月后的4月27日下午,她却突然接到了丈夫死亡的消息。




  4月28日,当刘女士一家从河南平顶山老家赶到中山时,丈夫的遗体已经被送到殡仪馆,“身体腐烂的都看不清任何东西了”。刘女士说,之后他们查看了中宝电器公司厂区内的监控。监控显示,周红恩手拿茶杯于4月20日19点35分进入工厂宿舍,自此之后就再也没有在监控中看到他的身影,“就再也没有走出宿舍”。4月21日,家里人曾给周红恩打了十几个电话,但均无人接听。

  刘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周红恩的遗体是在工厂宿舍的厕所内发现的,被发现时身上没有衣物,整个人依靠在厕所的门上。另外,厕所内有电热水器。刘女士认为,周红恩的死亡时间是在4月20日晚上,而他们接到通知的时间却是4月27日下午。对于死亡原因,刘女士猜测,可能周红恩是在洗澡的时候,遭遇热水器漏电而触电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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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宿舍死亡七天尸体才被发现

  “为什么在宿舍死了7天才发现?为什么我老公会一个人住在一个宿舍里面?”对此刘女士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刘女士认为,周红恩于4月21日就没有再去上班,工厂却没有进行寻找,而是直至4月27日才发现丈夫已经死亡,工厂方面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

  刘女士说,周红恩平时并没有身体疾病,突然死亡应该事出有因。刘女士还说,自从他们来到中山以后,中宝电器公司一直采取回避的态度。他们曾提出赔偿数额,但中宝电器公司不同意,只愿意给三五万元的人道主义赔偿。

工厂:第3天发现异常并报警

  15日下午,自称是中宝电器公司股东助理的钟先生针对此事接受了南都记者的采访。他称,周红恩是第三方劳动派遣公司派遣到该公司的临时工,其所有的劳动关系都在派遣公司方面,中宝电器公司只负责用工。但周红恩的确是在工厂的宿舍内死亡,死亡之前周红恩也的确是一个人住一间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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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周红恩为何一个人住在宿舍一事,钟先生则表示,该宿舍是由第三方派遣公司来管理,里面住的人都是派遣公司派过来的临时工,但由于派遣公司派遣的另外人员还未到厂,所以周红恩暂时一个人住在宿舍。

  钟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已经记不清楚周鸿恩具体是哪一天开始没去上班,但周红恩第一天没去上班工厂确实没有去找人;第二天周红恩又发现没去上班时,工厂以为是旷工,工厂相关人员就与周红恩的劳动派遣公司取得了联系,但派遣公司方面没有回应;到第三天时,工厂方面才发现周红恩宿舍的门是反锁的,而直到这时工厂方才报了警。

  钟先生还告诉南都记者,周红恩工作才一个多月就突然死亡了。所以对于周红恩的死亡,该公司方面一直有疑问,所以要等到尸检报告出来以后,“该是谁的责任谁来负”。同时,该公司的另一位管理人员表示,该公司在管理上确实存在一些漏洞。

派遣公司:4月26日或者27日才接到通知

  如果结合刘女士和钟先生的说法,周红恩于4月20日晚上进入宿舍就再也没出来过,他应该4月21日就没有去上班。那么,中宝电器公司应该在4月22日就与派遣公司取得了联系,4月23日就应该发现了周红恩已经死亡并报警。那么事实究竟是不是这样的?

  据第三方劳动派遣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表示,他是大概在4月26、27日才接到中保公司的通知。其还表示,按照正常程序,如果是该公司派遣的工人在早上8点钟没去上班,用人方在9点半之前就会通知派遣公司。

  另外,张先生还表示,周红恩一个人住在宿舍是中宝电器公司安排的,该派遣公司并没有管理宿舍。而且,该公司只负责为中宝电器公司招工,意外伤害等保险方面都是由中宝电器公司负责。

  据黄圃镇宣传办工作人员表示,黄圃镇警方接到报警的时间是4月27日,但至于周红恩的具体死亡时间还需等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才能认定。



官方:病理检验已送广州南方医科大学检验

  今日下午,黄圃镇宣传办给南都记者发来一份《周红恩死亡事件处置情况》的通报。通报称:2018年5月8日下午,黄圃镇人社分局接中山市中宝电器有限公司(下称中宝公司)反映,发现劳务派遣工周红恩在公司宿舍内死亡,中宝公司与周红恩妻子等6名家属就其死亡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镇人社分局引导员工家属与中宝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依法维权。

  黄圃镇公安部门应周红恩家属的要求,对周红恩进行尸检,无发现尸体有明显伤痕,病理检验已送广州南方医科大学检验,暂未出结果。

  5月15日上午9时45分,黄圃镇综治维稳中心接到周红恩家属等7人信访,协调镇工业基地公司、中宝公司代表与周红恩家属进行调解。经调解,周红恩家属要求中宝公司赔偿30万元,中宝公司代表表示将调解情况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后回复,双方商定在今天下午在黄圃镇综治维稳中心举行第二次协调。

进展:第二次协商仍未达成协议

  16日下午5时许,南都记者致电周红恩的家属。据家属称,今天下午家属方与中宝电器确实进行了第二次调解,但中宝电器公司方面仍然不愿意合理赔偿。黄圃镇宣传办工作人员则表示,家属方要求赔偿30万元,不过企业只同意赔偿10万元。中宝电器公司认为,周红恩是派遣公司派遣的人员,赔偿应该由派遣公司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