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是四川省委、省政府推进四川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针对四川高技能人才短缺、比例失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分配收入方式滞后等状况,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制定了《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优秀专家医疗待遇的暂行规定》等。
新政策是在原有的政策基础上的突破和创新,完善了相关人才措施和人才劳动保障制度。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方面,新政策确定到2008年末,全省高级以上等级的技能型人才占技工的比例要达到28%,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任的技师、高级技师在工资、养老、福利等方面享受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企业必须按规定提取职工培训经费,并要向高技能人才培训倾斜;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督查,对不按规定使用的要进行统筹;技工教育经费要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长,同时在职业教育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技能人才培养。
在深化国企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新政策强调引入和建立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符合专业技术人才特点的分配理念,实行以岗位工资制为主的多种形式工资制度;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实行项目工资制、协议工资制、实行内部年薪制;企业可建立灵活多样的特殊人才津贴,可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应提高待遇,提高部分优秀专家医疗保险待遇。
据悉,这一系列新政策,在破除原体制性障碍和政策壁垒、加速制度创新等方面是以前少有的,表明政府改善人才软环境,力促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化的决心,也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实现自身价值的信心,目前社会各界对此反响良好。